超速吊照3月罰8千 依法退稅倒賺1千
〔自由時報記者花孟璟/花蓮報導〕你被吊照、罰款嗎?別忘了爭取自己的權益!
未用車 可辦理停牌退稅
花蓮縣王姓婦人因急著接小孩而開快車,車速比限速超出79公里,
導致被罰款、吊扣牌照3個月,她原想繳錢了事,
卻無意得知吊扣牌照視同將車牌繳還監理站,未用車期間可辦理停牌退稅;
她試算,連牌照稅、燃料費及強制險,約可退回9564元,
繳了罰款8000元,還進帳1564元,不辦白不辦。
家境不錯的王婦說,她其實沒有「賺到」的感覺,
倒是監理站人員當時沒把退稅款這種「好康」告知她,
她認為攸關民眾權益,政府應主動說明白卻不說,實在不妥;
她還笑稱,當初怕老公知道她超速,回家就把罰單照片藏起來,到現在都找不到。
王婦的先生責怪她開快車,還說,她要是當時油門再踩重一點,超速就滿80公里,
罰款會跳級到1萬2000元,到時「就算退再多稅,也不夠繳罰款」。
光復鄉的王婦說,她9月6日開賓士ML320休旅車,急著到台鐵花蓮車站接小孩,
10月接到花蓮監理站罰單,才知台9線溪口段228.3公里處限速50公里,
她當時車速129公里,因超速79公里而被罰款8000元、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。
王婦10月19日至花蓮監理站繳送車子大牌,承辦人員給她1張吊扣執行單,
隨後說「3個月後憑單回監理站領取車牌」
參加道安講習才知道
本月8日,她至監理站上道路安全講習課程,
講師提到,駕駛人若出國數月、半年沒有用車,可以繳還牌照給監理站辦停牌,
她問「這樣牌照稅、燃料稅的差額能退嗎?」獲得肯定答覆後,
她又追問「那吊扣車牌的話,能否比照辦理? 」講師說「可以!」
她趕忙拿著單據,去監理站退款櫃台「據理力爭」,
櫃台人員才告知,汽車燃料使用費的退款,要等3個月期滿;
牌照稅的課徵機關則是花蓮地方稅務局,民眾須自己去稅務局填寫單據、辦理退稅。
她算一算,車子排氣量3200C.C.,約可退9564元(含強制險),
而超速罰款8000元,雖然3個月沒車可用,但一來一去,還進帳1564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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