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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年專業經營信義計劃區及
大安區名宅,豪宅,店面,商用不動產,
孫素雯:中興大學地政系畢業,美國CCIM國際認証不動產投資師, 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考試及格,信託業務專業人員考試合格
由於上期統一發票千萬特別獎中獎發票,
其中一張因為打上統一編號,不能兌領獎金,令民眾扼腕不已。
中區國稅局表示,100年7-8月特別獎1,000萬元的中獎發票中,
有一張是台灣中油虎尾加油站所開出,因發票打上買受人統一編號,已供店家報銷使用,
依照規定「買受人為營業人」,不能兌領獎金。
擔心與千萬獎金擦身而過,不少民眾來電詢問,到底還有什麼情況不能兌獎?
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規定,有10種狀況的發票不能兌獎,包括:
1.發票未依規定載明金額或未加蓋店家的統一發票專用章;
2.破損不全或模糊不清、無法辨認;
3.買受人經塗改;
4.已註明作廢;
5.營業稅稅率為零;
6.依規定按日彙開的發票;
7.短漏開發票經查獲後補開的發票;
8.買受人為政府機關、公營事業、公立學校、部隊及營業人的發票也都不符給獎規定;
9.超過領獎期限的發票;
10.外籍旅客購物申請退稅的發票也都不行兌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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